抗震支架是限制附屬機電工程設施產生位移,控制設施振動,并將荷載傳遞至承載結構上的各類組件或裝置。 抗震支架在地震中應對建筑機電工程設施給予可靠的保護,承受來自任意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;抗震支架應根據(jù)其承受的荷載進行驗算;組成抗震之架的所有構件應該采用成品構件,連接緊固件的構件應便于安裝;保溫管道的抗震支架限位應按照管道保溫后的尺寸設計,且不應限制管道熱脹冷縮產生的位移。
抗震支撐由錨固體、加固吊桿、斜撐和抗震連接構 件組成。懸吊螺桿與管線的節(jié)點距斜撐與管線的節(jié)點距離不得超過0.1m,螺桿根據(jù)需要作加固處理。如果在同一位置設立兩個反向的剛性抗震支撐,則可省去懸吊螺桿。考慮到地震力的荷載,剛性抗震支撐的懸吊螺桿和結構錨固件均需加大尺寸,螺桿和錨固件的大承載力需大于算得的地震力。
經抗震加固后的建筑給水排水、消防、供暖、通風、空調、燃氣、熱力、電力、通訊等機電工程設施,當遭遇到本地區(qū)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發(fā)生時,可以達到減輕地震破壞,減少和盡可能防止次生災害的發(fā)生,從而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目的。